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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汇欣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A: 易方达汇欣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易方达汇欣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A)基金产品资料概
- 发布日期:2024-11-19 16:53 点击次数:108 易方达汇欣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 (易方达汇欣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 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14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易方达汇欣平衡养老三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14722 年持有混合(FOF) 易方达汇欣平衡养老三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014722 年持有混合(FOF)A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09-16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于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 最短持有期限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 汪玲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6-23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遵循既定的资产基准配置比例并在一定范围内动态调整,精选基金品 投资目标 种,控制基金下行风险,力争追求基金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含QDII 基金及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 募REITs”))、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 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股票”)、国内依 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 投资范围 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 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 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股票、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 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 本基金权益类资产的战略资产配置比例为50%,该比例可上浮不超过 产的35%-60%。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含股票型指数基 金)、混合型基金(包括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60%或最近四个季度基金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 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属于目标风险策略基金,目标风险水平为平衡,基金管理人根 据该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并在 一定范围内动态调整以维持基金相对恒定的风险水平,在此基础上, 基金管理人将精选基金品种,控制基金下行风险,力争基金资产长期 增值。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基金筛选策略、基金配置 策略。其中,资产配置策略通过战略资产配置与战术资产配置确定各 个大类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基金筛选策略通过全方位的定量和定性 分析筛选出符合基金管理人要求的标的基金;基金配置策略则依照目 标资产配置比例,将资金配置到筛选出的标的基金,完成具体的基金 组合构建。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属于目标风险策略系列FOF产品 中风险相对均衡的品种(基金管理人旗下目标风险策略系列FOF产品 根据不同风险程度划分为四档,分别为保守、稳健、平衡、积极)。 本基金定位为平衡的FOF产品,理论上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 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 市场,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 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 部分。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 费用类型 备注 /持有期限(N) /费率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 购的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 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 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 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 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 申购费(前 M 收费) 划)、可以投资基金的其 他社会保险基金、以及 依法登记、认定的慈善 组织;将来出现的可以 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 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 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 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 养老基金类型 按笔收 M ≥ 500 万元 取,100 同上 元/笔 M 按笔收 M ≥ 500 万元 取,1,000 同上 元/笔 赎回费 N ≥ 1095 天 0.00% 注:1.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年费率 0.9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年费率 0.1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年费用金额 4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年费用金额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 其他费用 章节。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90%,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A×0.90% ÷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A=(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公允价值)×(前一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若为负数,则EA取0;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5%,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A×0.1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A=(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公允价值)×(前一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则EA取0;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资产 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 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 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 也不保证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需要持有至少三年以上且不上市交易,因此投资者持有 本基金将面临在三年最短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及无法退出的流动性风险。投资本 基金还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2) 采用目标风险策略投资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遵循既定投资比例限制无法灵活调整的风 险、资产配置风险、投资者投资目标可能无法实现的风险、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等级 表述的相关风险;(3)主要投资于基金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主要投资于基 金而面临的被投资基金业绩风险、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影响投资人资金安排的风险、双重 收费风险、投资 QDII 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香港互认基金份额的特有风险、投资公募 REITs 的特有风险、投资于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被投资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和相关政策风险等;(4)可能较大比例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 基金所面临的风险;(5)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 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而面临的香港股票市场及港股通机制带来的风险;(6)本基金投 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品种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 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 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 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 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1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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